115.02.04 舊制勞退足額提撥 南市2月底發函提醒
【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6年2月4日報導】《勞動基準法》第56條第2項規定,適用舊制退休金制度之事業單位,對於當年度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工,應於每年3月底前補足退休準備金差額,確保勞工退休權益不受影響。台南市政府勞工局預計2月底再次發文提醒事業單位注意足額提撥期限,並安排專人提供直接輔導與諮詢服務,協助企業正確完成退休準備金提撥作業。
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,目前台南市設有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事業單位數共5,504家,適用舊制勞工人數達13萬6,053人。2025年11月底止,已輔導事業單位提撥舊制退休金46億6,671萬5,242元,按月提撥率100%,足額提撥率99.94%,顯示在多年輔導下,多數企業已高度重視勞工退休保障,並確實履行雇主責任。資料來源:外籍勞工通訊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