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3月10日報導】

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布114年「1955本勞申訴專線」統計,進線總量有5.3萬通,較前年3.5萬通增加1.8萬通,以勞動法令申訴及其相關事宜洽詢為主,其中勞動法令申訴成功並交予地方政府查處有2,737件,申訴最多為「工資未全額給付勞工」,勞動部籲雇主遵守法令並應核實依法給付薪資。

呼籲雇主依法給付工資

1955申訴專線原是提供移工、雇主、仲介業者等諮詢與申訴服務,在勞基法「一例一休」修法期間,將「1955」專線擴大功能,開放本國勞工申訴,整合所有勞動部諮詢檢舉專線,受理整合各項勞動條件申訴案件,即時派員實施勞動檢查,保障勞工權益。

根據統計指出,114年1955本國勞工申訴專線進線總量達5萬3,808通,較113年3萬5,097通,增加1萬8,711通,以勞動法令申訴及其相關事宜洽詢為主,部分涉及勞動法令諮詢。

職安署說明,勞動法令申訴成案並交予地方政府及勞動檢查機構查處計有2,737案,部分申訴案件涉及多項違規,其中涉及違規法條總次數前五名依序是「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」(勞基法第22條第2項)1,026件次;「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」(勞基法第24條)685件次;「未定期給付工資」(勞基法第23條)432件次;「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」(勞基法第38條)293件次,以及「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」(勞基法第32條第2項)224件次。

另外,根據資料,114年全國各地方政府及勞動檢查機構申訴檢查共1萬1,334場(包括但不限於1955專線申訴受理案件),較113年1萬696場,增加638場。

申訴檢查逾1.1萬場

違規內容仍是以工資給付與工時管理最大宗。依序為「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」(勞基法第24條)1,324件次,計罰鍰3,809.5萬元;「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」(勞基法第22條第2項)1,111件次,計罰鍰3,049.8萬元;「未核實記載勞工出勤紀錄」(勞基法第30條第6項)734件次,計罰鍰1,510萬元;「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」(勞基法第32條第2項)640件次,計罰鍰3,955萬元,以及「每七日中未有兩日之休息」(勞基法第36條)581件次,計罰鍰1444.6萬元。

依勞基法第79條規定,雇主違反工資與工時相關規定,將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。資料來源:外籍勞工通訊社。